联邦移民计划  

Investors - Stevens & Associates Immigration Services Inc.

投资移民

申请人在申请前5年内拥有2年企业或2年企业管理经验,同时个人私有净财产达到160万加元以上。须投资80万加元,投资周期为5年,其间不能撤资。因於这80万加元并没有利息,加拿大政府容许申请人以20万加元费用向指定的金融机构贷款。这20万加元费用并不退還。投资移民的好处是一经批准,申请者全家可以得到永住权。更母须在加国开业。